2008年福建秋季公务员笔试时间9月29日考场可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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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海都资讯网 2008-8-29 09:09:14 |
9月29日笔试 考场可自选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笔试时间定在9月29日,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10月23日后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根据要求,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未通过测评测试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或各设区市的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主管部门还将在面试前,对晋级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此外,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2008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上述项目的毕业生,报考省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报考县(区)、乡镇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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